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2010中4.3和4.4的要求,电气间隙不小于18mm,爬电距离不小于26mm。
电动机性能要求(BEd系列推动器)电机参数见表3-表5
4.4.7.1堵转试验
4.4.7.1.1堵转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堵转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值应不小于2.3,容差为-15%。
4.4.7.1.2 堵转电流与额定电流之比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堵转电流对额定电流之比的值应不大于7.7,容差为+20%。
4.4.7.1.3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值不小于2.4,容差为-10%
防爆性能试验(BEd系列推动器)
5.3.1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按GB3836.1~2—2010的要求,采用卡尺等常规量具或目测方法进行。
5.3.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按GB3836.3—2010中 4.3和4.4的要求,采用卡尺检测。
5.3.3外壳抗冲击性能
按GB3836.1—2010中26.4.2条进行。
5.3.4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耐热、耐寒试验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耐热按GB3836.1—2010第26.8条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寒试验按GB3836.1—2010第26.9条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5.3.5 电缆引入装置的夹紧与密封性能、机械强度试验:
分别按GB3836.1—2010附录A.3.1条、GB3836.2—2010附录C3条、GB3836.—2010附录A.3.1.5条规定进行。
标志
7.1.1产品标志
7.1.1.1每台推动器的外壳明显处,应设置性凸纹标志“Ex”。
7.1.1.2推动器应在明显位置固定安标标志和产品标牌。产品标牌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a) 铭牌的右上方有明显的标志“Ex d IIC T4 Gb/ Ex tD A21 IP66 T135℃”;
b) 产品名称及型号;
c) 防爆标志“Ex d IIC T4 Gb/ Ex tD A21 IP66 T135℃”;
d) 主要技术数据(额定推力、额定行程、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操作频率等);
e) 制造厂名称、产品编号、制造日期、安标标志编号、防爆合格证编号等。
包装
7.2.1出厂产品均需进行包装(如需方许可,可采用裸装)并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7.2.2每台产品须带如下随机文件:
a) 产品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清单;
d) 装配图。
7.3运输与贮存
7.3.1出厂产品在运输吊装中,严禁倒置和磕碰。
7.3.2推动器应在没有雨雪侵入,空气流通,无阳光曝晒的环境中保管储存。
8 质量
在用户遵守产品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的条件下,产品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之日起算起18个月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本厂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
隔爆型电力液压推动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BEd粉尘隔爆型电力液压推动器(以下简称推动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用的电力液压推动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
GB 755-2019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 3836.1-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2-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eqv IEC 60079-1:1990)
GB 3836.3-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eqv IEC 60079-7:1990)
GB 12476.1-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1241-0:2004:MOD)
GB 12476.5-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IEC 61241-1:2004:MOD)
GB 12476.8-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试验方法 确定粉尘低电燃温度的方法
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5171-2016 小功率电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 1032-201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13306-2016 标牌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