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及结构要求
4.2.1推动器所有紧固件有防止其自动松脱的措施,无松动、缺件等。并设有“使用屈服应力≥640MPa的紧固件”的警示牌标识。
4.2.2推动器的运动部件应能动作灵活,无卡滞现象。
4.2.3推动器应有良好的密封,不得有渗、漏油现象。
推动器的表面涂覆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允许出现漏漆、流痕、起皮、花斑和磕碰损伤。
4.2.5由黑色金属制成的零部件,除不锈钢件和在油液中工作的零部件外,均应有防腐层。
电动机性能要求(BEd系列推动器)电机参数见表3-表5
4.4.7.1堵转试验
4.4.7.1.1堵转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堵转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值应不小于2.3,容差为-15%。
4.4.7.1.2 堵转电流与额定电流之比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堵转电流对额定电流之比的值应不大于7.7,容差为+20%。
4.4.7.1.3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值不小于2.4,容差为-10%
偶然过电流试验
电动机应能承受1.5倍额定电流,历时不小于2min的偶然过电流试验电机不损坏,能正常工作。
4.4.7.3过转矩试验
电动机热状态和逐渐增加转矩的情况下,应能承受1.6倍额定转矩的过转矩试验历时15S而无转速突变、停转及发生有害变形,此时,电压和频率应维持额定值。
4.4.7.4三相电流不平衡试验
当三相电源平衡时,电动机的三相空载电流中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10%。
包装
7.2.1出厂产品均需进行包装(如需方许可,可采用裸装)并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7.2.2每台产品须带如下随机文件:
a) 产品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清单;
d) 装配图。
7.3运输与贮存
7.3.1出厂产品在运输吊装中,严禁倒置和磕碰。
7.3.2推动器应在没有雨雪侵入,空气流通,无阳光曝晒的环境中保管储存。
8 质量
在用户遵守产品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的条件下,产品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之日起算起18个月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本厂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
隔爆型电力液压推动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BEd粉尘隔爆型电力液压推动器(以下简称推动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用的电力液压推动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
GB 755-2019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 3836.1-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2-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eqv IEC 60079-1:1990)
GB 3836.3-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eqv IEC 60079-7:1990)
GB 12476.1-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1241-0:2004:MOD)
GB 12476.5-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IEC 61241-1:2004:MOD)
GB 12476.8-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试验方法 确定粉尘低电燃温度的方法
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5171-2016 小功率电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 1032-201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13306-2016 标牌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